各有关学院:
为进一步提高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推动各类项目顺利开展研究,推出更多优秀成果,根据全国社科规划办有关文件精神,现将省社科规划办关于2011年项目管理工作有关要求通知转发如下:
一、认真开展项目中期管理工作
1.开展年度检查。2010年立项的重点项目负责人和2009年重大项目转为重点项目的负责人须填写《重点项目年度检查表》(2011年修订版),于9月6日前报学校科技处。
为进一步提高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推动各类项目顺利开展研究,推出更多优秀成果,根据全国社科规划办有关文件精神,现将省社科规划办关于2011年项目管理工作有关要求通知转发如下:
一、认真开展项目中期管理工作
1.开展年度检查。2010年立项的重点项目负责人和2009年重大项目转为重点项目的负责人须填写《重点项目年度检查表》(2011年修订版),于9月6日前报学校科技处。
2.加强经费管理。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各类项目的经费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是否执行经费预算、是否根据研究工作需要合理使用经费、是否超额或重复提取管理费、是否超范围超标准开支项目经费以及结项项目经费决算是否附有开支明细等。对一些违规违纪行为进行及时纠正和处理。
3.审查变更申请。认真审查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确保变更申请中所填事由的真实性。我办将严格审批延期申请,对进展明显缓慢又无阶段性成果的应用研究项目和无理由久拖不结的基础研究项目,以及有两次以上延期记录的延期申请,一般不予同意。各单位要建立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管理档案,密切关注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后的执行情况。
二、加大对到期项目的管理力度
1.切实提高项目按时完成率。各单位要及时提醒临近到期项目的负责人及时办理结项手续。如确有必要延期的,应当在到期日之前提交延期申请。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逾期不提交延期申请,或延期到期仍不能完成的,全国社科规划办可直接撤项。
2.加强对暂缓结项项目的管理。经全国社科规划办审核后暂缓结项、需要进一步修改成果的项目,各单位要及时掌握修改进度,不能任其拖延。全国社科规划办10月份将对2009年以前(含2009年)暂缓结项的项目进行清理(截至目前我省共有3项),请相关单位通知负责人抓紧修改,在2011年9月10日之前将结项材料报送我办。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提交者,全国社科规划办将作终止项目处理,不再拨付预留经费。
3.做好2005年度以前立项项目的清理工作。今年全国社科规划办将对2005年以前立项的年度项目进行清理。全国社科规划办要求属于清理范围内的所有项目鉴定结项材料必须在10月31日前送达成果处,否则将作终止处理,不再拨付预留经费。确有必要延期完成的基础研究项目,须在截止日之前按规定提出延期申请。请各单位通知2005年之前立项(含2005年)、已到完成时间但未申请结项的年度项目负责人(截至目前我省共有16项),在2011年8月15日之前将鉴定结项材料报送至我办,我办将组织鉴定,逾期未提交者,我办将不受理。
三、进一步规范成果鉴定结项工作
1.认真审核结项材料,把好结项第一道关口。各单位对项目负责人提交的结项材料应进行认真审查,重点审查以下事项:成果形式和内容是否符合立项设计,填报的阶段性成果是否属实,《鉴定结项审批书》中的各项内容是否完整、如实填写,是否提供经费预算表和开支明细账目等。对存在问题的项目,须退回课题组纠正后再报我办。
2.加强对涉及政治敏感性问题成果的审核把关。涉及政治敏感性问题的成果,在公开发表或向有关部门报送材料之前要报全国社科规划办审批,经同意后才能发表或报送。项目负责人或参加者就其参与的项目接受媒体采访时,若涉及政治敏感性问题,也须事前征得全国社科规划办的同意。
四、加大对项目管理工作和优秀成果的宣传
1.以多种方式宣传优秀成果和优秀人才。各单位要积极探索新的宣传方式和渠道,大力宣传优秀成果和优秀人才。可采取成果发布会、学术交流会等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宣传鉴定等级为优秀的成果,引导学风建设。
2.将全国社科规划办网站作为展示平台。请各单位及时报送反映本单位最新工作动态和优秀成果的稿件,我办将报送全国社科规划办网站。
3.做好《成果要报》投稿组织工作。为推动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优秀成果更好地为党和政府决策服务,请各单位关注全国社科规划办网站《成果要报》征稿启事和刊发动态,继续做好《成果要报》的约稿、选稿和推荐工作。全国社科规划办将定期在网站公布各地各单位向《成果要报》投稿和采用情况。凡研究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领导批示或有关部门采纳者,应及时将有关情况报我办备案。
4.积极为《光明日报》“国家社科基金专刊”投稿。去年10月份,全国社科规划办在《光明日报》开设了“国家社科基金专刊”,专刊成为宣传、推介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及成果的一个重要渠道,请各单位积极提供稿源。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管理工作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关系到基金使用效益和学风建设。各单位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积极探索项目管理工作的特点和规律,认真听取社科界专家学者的意见建议,不断提高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3.审查变更申请。认真审查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确保变更申请中所填事由的真实性。我办将严格审批延期申请,对进展明显缓慢又无阶段性成果的应用研究项目和无理由久拖不结的基础研究项目,以及有两次以上延期记录的延期申请,一般不予同意。各单位要建立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管理档案,密切关注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后的执行情况。
二、加大对到期项目的管理力度
1.切实提高项目按时完成率。各单位要及时提醒临近到期项目的负责人及时办理结项手续。如确有必要延期的,应当在到期日之前提交延期申请。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逾期不提交延期申请,或延期到期仍不能完成的,全国社科规划办可直接撤项。
2.加强对暂缓结项项目的管理。经全国社科规划办审核后暂缓结项、需要进一步修改成果的项目,各单位要及时掌握修改进度,不能任其拖延。全国社科规划办10月份将对2009年以前(含2009年)暂缓结项的项目进行清理(截至目前我省共有3项),请相关单位通知负责人抓紧修改,在2011年9月10日之前将结项材料报送我办。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提交者,全国社科规划办将作终止项目处理,不再拨付预留经费。
3.做好2005年度以前立项项目的清理工作。今年全国社科规划办将对2005年以前立项的年度项目进行清理。全国社科规划办要求属于清理范围内的所有项目鉴定结项材料必须在10月31日前送达成果处,否则将作终止处理,不再拨付预留经费。确有必要延期完成的基础研究项目,须在截止日之前按规定提出延期申请。请各单位通知2005年之前立项(含2005年)、已到完成时间但未申请结项的年度项目负责人(截至目前我省共有16项),在2011年8月15日之前将鉴定结项材料报送至我办,我办将组织鉴定,逾期未提交者,我办将不受理。
三、进一步规范成果鉴定结项工作
1.认真审核结项材料,把好结项第一道关口。各单位对项目负责人提交的结项材料应进行认真审查,重点审查以下事项:成果形式和内容是否符合立项设计,填报的阶段性成果是否属实,《鉴定结项审批书》中的各项内容是否完整、如实填写,是否提供经费预算表和开支明细账目等。对存在问题的项目,须退回课题组纠正后再报我办。
2.加强对涉及政治敏感性问题成果的审核把关。涉及政治敏感性问题的成果,在公开发表或向有关部门报送材料之前要报全国社科规划办审批,经同意后才能发表或报送。项目负责人或参加者就其参与的项目接受媒体采访时,若涉及政治敏感性问题,也须事前征得全国社科规划办的同意。
四、加大对项目管理工作和优秀成果的宣传
1.以多种方式宣传优秀成果和优秀人才。各单位要积极探索新的宣传方式和渠道,大力宣传优秀成果和优秀人才。可采取成果发布会、学术交流会等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宣传鉴定等级为优秀的成果,引导学风建设。
2.将全国社科规划办网站作为展示平台。请各单位及时报送反映本单位最新工作动态和优秀成果的稿件,我办将报送全国社科规划办网站。
3.做好《成果要报》投稿组织工作。为推动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优秀成果更好地为党和政府决策服务,请各单位关注全国社科规划办网站《成果要报》征稿启事和刊发动态,继续做好《成果要报》的约稿、选稿和推荐工作。全国社科规划办将定期在网站公布各地各单位向《成果要报》投稿和采用情况。凡研究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领导批示或有关部门采纳者,应及时将有关情况报我办备案。
4.积极为《光明日报》“国家社科基金专刊”投稿。去年10月份,全国社科规划办在《光明日报》开设了“国家社科基金专刊”,专刊成为宣传、推介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及成果的一个重要渠道,请各单位积极提供稿源。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管理工作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关系到基金使用效益和学风建设。各单位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积极探索项目管理工作的特点和规律,认真听取社科界专家学者的意见建议,不断提高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本通知涉及到的各种材料请到我办网站(网址:http://www.zjskw.gov.cn。)或全国社科规划办网站(网址:http://www.npopss
)查询下载。cn.gov.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