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处级部门:
2011年度“创新团队发展计划”申报工作已开始,具体内容见《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度“创新团队发展计划”的通知》(附件1)。
一、申报条件
1.推荐的教育部创新团队须符合《“长江学者与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创新团队支持办法》(附件2)所列各项基本条件。
2.推荐的团队带头人是两院院士的,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岁;其他专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岁。
3.担任高校校级领导职务的专家一般不作为团队带头人推荐。
4.已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创新研究群体科学基金资助的团队不再申报本计划。
二、申报名额及方式
每个学院限报1个团队,创新团队可以跨学院组建,团队带头人填写《教育部“创新团队发展计划”申请书》,学院审核后于7月6日前将学院推荐报告、申请书1份报人事处师资管理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注:请准备申报的团队将相关材料于7月4日前交到学院339室申老师处。
附件: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