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根据校社科联工作计划,现组织开展2011年度校级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类别及奖项设置
1、本次校级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分设“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优秀成果奖”、“应用理论与对策研究优秀成果奖”和“基础理论研究优秀成果奖”三大类别。
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优秀成果奖专门奖励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发展史及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方面具有重大价值和影响的优秀成果;
应用理论与对策研究优秀成果奖专门奖励针对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重大现实问题在应用理论研究、咨询决策服务研究和社科普及等方面具有重大价值和影响的优秀成果;
基础理论研究优秀成果奖专门奖励在哲学社会科学各学科的基础理论、基本问题和前沿问题研究方面具有重大价值和影响的优秀成果。
2、同一成果只能根据成果内容选择三类奖别中的一类进行申报。同一作者,只能申报一项成果。
二、申报成果要求
1、申报成果范围
(1)参评成果必须是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的研究成果。边缘学科、交叉学科的成果,其主要研究对象是哲学社会科学方面的,虽借鉴运用了自然科学的手段和方法,其成果亦列入评奖范围。
(2)已获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奖励的社科研究成果,不再参加优秀成果奖评审。
(3)本年度参加过省党政系统调研成果奖、省科技进步奖等其他省级奖项评奖未获奖的成果,均不得申报本次校级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
2、申报成果要求
(1)申报参评的成果应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两为”方向和“双百”方针,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较好的文风和较佳的社会效益。
(2)参评成果须是境内正式发表或出版的成果(包括著作、论文、研究报告、普及读物、学术性研究类译著、学术资料整理、工具书等)以及未公开发表和出版但进入党委政府决策、产生重大社会影响的应用对策类研究成果(研究报告);不宜公开发表的研究报告必须在省级以上党委和政府部门主办的有关内部刊物上发表。
(3)成果形式为论文的,必须以单篇论文申报,不得以系列论文形式申报。
(4)普及读物类成果,发行量必须达到5000册以上(以成果版权页印数为准,科普音像类制品参照此规定执行)才可申报,同版多次印刷数可累加,但须提供多次印刷不同版权页的复印材料。版权页上未明确印有印数的普及读物类成果,应具有出版社出具的有关出版印数的证明材料方可申报。
(5)未公开发表的成果必须具有省部级以上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或被省部级以上政府采纳转化为决策文件、或被省级相关部门推广应用,具有广泛影响,产生效益的证明文件等。实际工作部门研究系列社科工作者的研究成果,若与本部门工作性质和内容相关,还需有相关内容公开发表的论文。
3、申报成果时限
(1)申报优秀成果奖的成果,必须是2009—2010年间的研究成果。
(2)多卷本著作待出齐后一次性申报,参评时间以最后一本著作出版日期为准。
三、申报对象
1、申报参评的成果必须是人事关系在校的作者(简称我校作者)撰写、或以我校作者为主完成并能在成果中得到明确标示的成果。
2、我校作者在申报与校外人士合作的成果时,须征得合作者的同意;本校作者合作的成果在申报时,不可以分割使用合作成果,只能联合申报,具名以出版、发表时的署名为准。
3、多人合作的丛书类出版物,原则上以个人单独完成的独立分卷(册)申报参评。如因特殊情况需要整体参评,则必须以集体名义申报。但同一成果,二者只能选一,不能重复申报。多人文章编辑而成的论文集,不能以全书整体名义申报,只允许作者以自己的论文单独申报。
四、申报材料和时间
1、《申报表》一式四份,其中一份是原件;要求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
2、研究成果一式四份,论文形式的,其中一份须是原件。申报译著类成果的,需附外文原著一份。
3、反映成果学术价值或社会影响的佐证材料一式四份(被政府采纳的证明必须是原件,领导批示、转摘引用等材料可以是复印件)。
4、《单位申报情况汇总表》一份,并附电子文档。
5、《声明书》一份(与校外作者合作的申报成果提供)。
6、申报截止时间为2011年7月5日。
注:请准备申报的老师将相关材料于7月1日前交学院339室申老师处。
请各有关学院认真组织、精心准备,择优推荐。
联系人:余玉龙
联系方式:86915185
电子邮箱:yylong@hdu.edu.cn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社科联
2011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