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第十一届浙江省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1-06-15浏览次数:747

各学院、处级部门:
     根据浙青科办〔2011〕2号文件通知要求,现将有关第十一届浙江省青年科技奖推荐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评选条件、推荐人数、推荐程序、推荐材料要求均按《浙江省青年科技奖评选办法》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省青年科技奖候选人年龄要求不超过40周岁(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报送材料的内容和要求:
1.学院推荐报告1份。
2.《浙江省青年科技奖推荐表》一式2份(推荐单位公章暂不需要)。封面注明申报的学科组。
3. 代表性成果及有关证明材料一份(可用复印件,按下列顺序装订成册)。科技成果应以在国内做出的为主,被推荐人应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主要内容包括:
(1)主要科技成果目录;
(2)技术鉴定证书及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3)技术应用证明材料;
(4)获得表彰奖励证明材料;
(5)被他人引用的论文、专著证明材料;
(6)公开发表的主要论文及专著(论文限3篇、专著限1本);
(7)其它材料。
各学院限推荐1名,请于6月27日前将申报材料报人事处407室,电子邮件发:szgl@hdu.edu.cn. 机关双肩挑人员由其学科归属学院负责通知。
注:请准备申报的老师将相关材料于6月22日前交学院339室申老师处。
四、各学院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拓宽选人渠道,严格评选条件,保证评选质量。人选推荐要适当向长期在科研与生产第一线工作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倾斜,重点突出候选人的创新性成就和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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