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重点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培育管理办法>的通知》(浙科发成〔2010〕110号)精神,为大力培育和发展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现将2011年省重点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申报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我省境内从事科技咨询、技术评估、技术转移、成果转化以及有关科技代理的独立法人或法人内设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申报的主要对象是以技术转移、成果转化为主要业务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 二、申报条件和材料:申报单位按《浙江省重点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培育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和所需材料报送。 三、申报名额:省级各有关单位限报1家。 请各学院根据通知要求,抓紧做好申报的组织、审核工作,于7月5日前将申报材料报科技处。 电 话:0571-86915185 二○一一年六月十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