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教务处:关于组织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1-06-07浏览次数:1613

 

关于组织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一、根据《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稿)》(杭电教[2007]173号)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转专业条件,符合该款转专业条件且要求转专业的学生可在本学期624日之前)向所在学院提交书面申请(申请表可在教务处主页“下载专区”下载),逾期不再受理。
二、请各学院及时通知学生按时提交申请,并于期末考试结束后(即627--74期间)对提出转专业申请学生的资格进行审核。将符合转专业资格的学生的相关材料(《申请转专业学生汇总表》、《学生转专业申请表》),于 75之前报教务处105室。将《申请转专业学生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liut@hdu.edu.cn
三、为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学院务必敦促相关教师及时提交学生期末考试成绩,以免延误此项工作按期完成,耽误转专业学生下学期正常选课。
四、学校批准转专业的文件将在下学期初下发。获准转专业的学生在学校批准转专业的文件下发之后,必须到新专业学习,不得放弃。请学生申请转专业时认真慎重考虑清楚后决定是否提出申请。转专业成功的学生应根据转入专业的课程安排,在下学期初全校学生第二论选课时自行网上选课。
五、部分学院因实验室等教学资源的限制, 部分专业(或学科大类)接收全校转专业(类)名额有限制,希望申请转专业(类)的学生酌情申报。具体情况如下:
1、电子信息工程专业(2009级、2010级):接收名额合计40人;
2、通信工程专业(2009级、2010级):接收名额合计20人;
3、英语专业需要面试。
4、会计学院:2009级学生直接转入各专业;2010级学生转入会计学大类(含会计学、审计学、财务管理三个专业),将来再参加学院的大类分流,重新分专业。2009级和2010级接收名额合计为40人。
以上接收人数有限制的专业或大类,学校将对全校申请转入同一专业(类)的学生,按绩点排名比排序的原则,依次录取。
注:
1、平均学分绩点计算时包括已修且成绩已记载的全部课内教学环节课程和实践环节课程(不含课外教育课程)
2、排名比:学生的绩点排名除以所在年级专业的总人数(在校生人数)
                                 
       教务处
201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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