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选课通知
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的选课工作即将开始,为保障选课工作顺利开展,各学院在选课前务必组织学习指导教师对学生进行选课指导。现将选课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选课时间:
1. 第一轮选课(年级、专业优先)定于:2011年6月7日12:00至2011年6月14日20:00止。学生应选择本年级、本专业优先的课程(包括普通理论课、实验课、实践课)及体育课、全校性公选课,不得跨专业选课。
2.第二轮选课(可以跨年级、跨专业)定于:2011年6月17日12:00至2011年10月2日20:00止。学生进入系统检查并确认第一轮的选课结果,第一轮未选入的课程,应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调整课表,完成第二轮的选课。第二轮选课中,可以跨专业、跨年级选普通理论课和实验课。选课系统关闭后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得进行退、改选课。
3.为避免选课时出现网络拥堵及计算机机房场地拥挤等现象,第一轮选课过程中,除了继续延续专业优先选课外,还将实行年级分批选课,具体安排如下:
6月7日中午12:00——6月8日中午11:59:仅限2008级学生选课;
6月8日中午12:00——6月9日中午11:59:仅限2009级学生选课;
6月9日中午12:00——6月10日中午11:59:仅限2010级学生选课;
6月10日中午12:00以后,选课系统向2008、2009及2010级的所有学生开放。
4. 6月7日中午12时—6月10日中午12时,第三教研楼的中心机房和图书馆阅览室将免费对学生开放选课,中心机房的开放情况见附件1。各学院也务必充分利用本学院的计算机资源或学生自备计算机进行选课。在选课的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教务处联系(电话:86915013)。
二、学生选课的基本要求:
1. 选课以专业培养计划、学校《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课表安排为依据,学生应结合自身的学习能力,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选择课程,合理安排每学期的修读计划和学业进程。
2. 在修业年限内,学生必须修完专业培养计划中所规定的公共基础课、学科基础课、专业课、任意性选修课、实践环节、课外教育等六大类别课程的学分,并完成规定的总学分的修读。
3. 学生应按时交纳学费,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完成每学期的学籍注册,并完成当学期的学评教任务,方能参加选课。
4. 学生修读课程实行网上选课,应在学校规定的选课时间内完成选课。凡是未选入的课程,不能参加该课程的学习和考核,不能取得学分,私自参加考试者不予记载成绩;若选课后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退选手续而无故不参加课程学习和考核者,按《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取消其课程考核资格,但需按规定交纳相应学分学费。
5. 学生以自己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选课系统,选课密码须慎重保管。未经授权不得使用他人帐号及密码进入选课系统,不得代替他人选课。
6. 学生每学期修读课程一般不得低于16学分(毕业年级除外),不超过32.5学分,以20~26学分为宜。
7. 未取得先修课程学分者,一般不得修读后续课程。在不违背课程修读顺序的前提下,学生可变更专业培养计划中的建议修读学期,可以提前或推迟修读有关课程。
8. 所选课程不论成绩合格与否均记入学生学分绩点。学生若对已获得学分的课程成绩不满意,可以重新选课修读,成绩以最高一次记载。
9. 公办本科学生和民办本科学生的课程不能互选。
三、选课操作步骤:
2. 学生要针对不同类型课程慎重选课,选课类型分为:选普通理论课 、选体育课 、选实验课 、选
实践课、全校性公选课 ,最后进入学生选课情况,对已选课程进行核实。
3. 普通理论课的选课步骤:
“网上选课” “选普通理论课” 点击所要选的“课程代码”或者“课程名称” 点击“选择情况”栏选中课程 完成选课
注意:要求学生在第一轮选课时,要选择本专业优先的课程(注明:进入所选课程后,带有黄色标记的为本专业优先的课程)。
4. 体育课的选课步骤:
“网上选课” “选体育课” 选择“选课方式” 点击所选课程 点击所要选的教学班 点击“选定课程” “提交” 完成选课
5. 实验课的选课步骤:
“网上选课” “选实验课” 点击所选的实验课程 点击所要选的教学班 点击“选定课程” 完成选课
6. 实践课的选课步骤:
“网上选课” “选实践课” 点击所选的实践课程 点击所要选的教学班 点击“选定课程” 完成选课
7. 全校性公选课的选课步骤:
“网上选课” “全校性公选课” 点击要选的课程 提交 完成选课
8. 退选的步骤:
可直接在所要退选课程的选课页面点击“删除”或“退选”、“退选课程”即可。如课程选择完成,即可通过关闭选课页面,退出教学选课系统。
9.跨专业选课的步骤
“网上选课” “选普通理论课” 点击“跨专业选课” 按学院、年级、专业进行搜索 点击所要选的“课程代码”或者“课程名称” 点击“选择情况”栏选中课程 完成选课
四、若学生自行登陆选课系统无法完成退、补选课的,请依据下列情况办理相关手续:
1. 未按学年学费标准预缴学费的学生和因经济困难被批准享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若无法登陆选课系统,必须在规定的选课时间内带上计财处缴费凭证或学生处开具的助学贷款证明,到教务处完成学籍注册,开通选课。
2. 因身体原因不宜参加正常体育活动的学生,经指定医院开具证明,校医院审核后,直接到体育教学部办理选课手续。
3. 学生因重新修读课程或提前毕业等原因需要在同一时间修读两门课程的,必须在规定的选课时间内填写《退、补选课程申请表》(教务处网站上下载),经免听课程任课教师和学生所在主管学院签字后,到教务处办理选课手续,并按学校《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申请办理免听手续。
4. 学校实行小班化教学,若课程的选课人数已达到学校规定的最大教学班容量(120人),学生确需选课的,必须在规定的选课时间内填写《退、补选课程申请表》,经任课教师和学生所在学院主管院长签字后,到教务处办理选课手续。
5. 选课系统关闭后,因特殊原因(如中途休学、生病住院、参军入伍等)无法继续完成课程学习,确需退课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填写《退、补选课程申请表》,经任课教师和学生所在学院主管院长签字后,到教务处办理退课手续。
6. 选课系统关闭后,因转专业、复学、转学、课程停开、毕业学分清算等原因未完成选课的学生,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填写《退、补选课程申请表》,经任课教师和学生所在学院主管院长签字后,到教务处办理选课手续。
五、本学期选课注意事项:
1. 2011级新生的课程(除计算机基础课程外)已按自然班导入,不参加选课。
2. 建议学生谨慎使用“快速选课”功能,快速选课后务必认真核对课表。
3. 辅修课程的选课、二专业二学位的选课和重修学生的选课安排在第二轮选课。需要修读辅修专业、第二本科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的学生可按照《本科生修读辅修专业、第二本科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的管理办法》(杭电教[2008]204号)的规定,根据教学计划和课表选修课程。注:《本科生修读辅修专业、第二本科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的管理办法》及各专业的教学计划公布在教务系统中,选课可在“跨专业选课”一栏中进行。
4. 实验、实践环节及《英语1》、《形势与政策1》和《形势与政策3》等课程已按选课对象进行预置选课,学生可根据个人情况进行调整。
5. 2010级大学英语课程继续实行分层次教学改革,具体选课注意事项参见附件3《关于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2010级学生英语选课的通知》。
6. 校际选修课(公选课中选课课号以“XJ”开头的课程)的上课地点分布于下沙14所高校,请选校际选修课的学生仔细核实上课地点。
7. 由于实验、实践环节课程受设备、场地等资源限制,选课调整余地较小,在选课时应优先考虑。
8. 实践课的选课详见附件2《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实践教学环节选课注意事项》。
9. 选课仅限在校园网内进行。
10.选课系统关闭前,每个学生必须进入选课系统认真核实已选课程。
教 务 处
2011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