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及有关个人:
根据有关规定,副处以上干部、副高以上职称人员和涉密人员的出国、出境需要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请有需要的人员于6月下旬之前将校内手续(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因私出国(境)申请表(办理护照、港澳通行证且出国、出境人员可直接填写此表))和公安局表格(http://www.hzcrj.gov.cn/ 双面打印)带到人事处408办理。
如有疑问,请咨询86915029。
杭电人事处
2011-06-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