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1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具体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1-05-30浏览次数:737

各学院、处级部门:
为做好2011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现就申报材料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2011年度申报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从今年起学校不再对取得硕士学位人员进行初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工作)。
二、时间安排:
(一)5月26日-31日:个人填写《评审表》(正高一式3份,副高以下一式2份)(图书、工程系列同时填写《考核表》),学院(部门)根据有关论文、论著等材料审核《评审表》(或《考核表》)后,填写《汇总表》,将其中1份《评审表》连同《汇总表》报人事处资格审核。
(二)6月1日-12日:
1.有关部门审核申报人员的教学、论文论著、教研科研项目及各类荣誉证书等,各学院复印《评审表》第3-6页成A3纸,将申报人《评审表》等材料集中交有关部门审核(图书、工程系列直接用《考核表》审核),同时对学术论文进行学术不端检测。
2. 学院学术委员会对破格(包括不符合06年文件评审条件)人员进行评审。
(三)6月11日-21 日:
1.各学院组织本部门申报人员评审材料进行为其一周的公示。
2.各学院将个人申报的全部材料整理完整,人事处验收。
注:请准备申报评审的老师在上述时间内及时将材料提交到学院339室申老师处。
三、审核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几点要求:
1.各学院和部门要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办事,对申报人填写的教学、科研工作和论文、论著情况进行详细核实,未经证实的材料不得出现在申报表上。
2.各学院在学科组评审前要对本单位申报人员的所有材料在学院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
3.各学院将申报人材料进行整理并报教务、科研等相关部门进行审核。
4.教学工作量分别由教务处、研究生学院、成教学院核实;教学工作业绩由教务处负责审核盖章;论文论著、科研项目由科研处负责审核盖章(包括各类表格、佐证材料)。
5.各学院需将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教师所填报的论文电子版收齐(从期刊网上下载DBF),统一到学校图书馆进行学术不端检测(不能教师本人去检测),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每位申报人员的几篇检测报告装订在一起,检测报告汇总表(见附件)作为封面,加盖检测部门公章。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各学院和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高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规定、政策和要求,认真做好本部门2011年专业技术资格的申报、审核和推荐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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