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处级部门: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选派2011年度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出国进修的通知》(浙人社发〔2011〕150号)文件精神,将选派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到国外一流大学、科研机构或知名企业进修和合作研究。现将文件转发给你们,请根据文件精神和要求做好相关推荐工作,并请于6月8日前将《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出国进修申请表》(一式3份,需A4纸打印)和外语水平合格证书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交学校人事处,电子版发送至szgl@hdu.edu.cn。
注:请准备申报的老师将相关材料于6月3日前交学院339室申老师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