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1年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科研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1-05-25浏览次数:964

各有关学院:

  为了进一步推进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科研工作,更好地发挥科研成果对实际工作的理论支撑和指导作用,现就2011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科研课题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要求,以“服务发展、保障民生”为主线,围绕浙江当前和“十二五”时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的热点、难点和历史遗留问题,坚持科学发展、解放思想、求真务实、开拓创新,认真开展科学研究,为浙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提供理论支持,以促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

  二、课题类型及研究重点、方向

  课题仍分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两类。一般项目为不资助课题,重点项目为资助课题。申报重点项目的经专家评审认为可以转为一般项目且申报者愿意自筹经费的,可以立为一般项目。被立为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的课题可直接申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优秀科研成果。

  申报者可根据研究重点与方向(附件1),结合自己的学术积累,自行设计课题自由申报,课题评审时以研究重点分类评审。选题要求紧密联系浙江经济社会转型升级过程中,就业再就业、社会保障、职业能力建设、收入分配、劳动关系、公共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建设、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人事工作与人事制度改革等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新问题,充分反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基础理论研究中的新进展,加强对具有浙江经济社会发展特色的制度创新、体制创新、机制创新的研究,基础理论研究要注重原创性和开拓性,应用研究要有针对性、时效性、现实性和可操作性。申报者要立足浙江实际,注重调查研究、实证研究、个案研究,课题申报者应具有强烈的问题意识和决策咨询意识,加强与实际工作部门的沟通与联系,通过科学扎实的实证分析,真实反映实际情况,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建议。

  三、课题完成时间及申报要求

  1.完成时间:一般项目的结题时间为2012年630日。重点项目的结题时间为20121231日。

  2.申报要求:申请人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自由选题,同时鼓励用正在进行的研究项目申报课题。未完成2010年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立项课题的,不得再申报2011年课题。每位申报者只能主持申报一项课题,申报材料须推荐单位签字盖章,同一单位若同时推荐多项课题申报,要求单位统一填写《2011年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课题申报单位汇总表》(附件3)一并上报。

  四、申报方式

  学校接受课题申报时间从即日起至6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申报者需填写《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课题申报表》(附件2)一式三份。《申报通知》、《申报表》可以到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询下载,表格打印和复印件一律使用A4纸。

        注:请准备申报的老师将相关材料于6月7日前交学院339室申老师处。

  请申报单位按业务内容汇总表格分别报省劳动保障科学研究院和省公共行政与人才人事科学研究所。

  五、评审规则

  课题立项由专家组根据申请人的课题计划、前期成果、研究团队以及完成项目相关保障条件等方面综合评定后确定,并发文公布。立项课题负责人要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杜绝抄袭,不侵犯知识产权,并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课题结题后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颁发结题证书。

           

  附件:1.2011年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课题研究重点

          2.2011年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课题申报表

          3. 2011年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课题申报单位汇总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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