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0年度高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办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1-04-15浏览次数:683

各学院、处级部门:
2010年度省高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开始办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证书办理范围:
1.经教育厅教师系列高评委和图书资料副高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的证书;
2.经教育厅委托浙江大学评审通过人员的证书;
3.学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的证书。
二、电子照片要求:
1.每张证书照片应为拍摄的免冠、正面证件照。必须为JPG图片,后缀名为“.jpg”(数码相机采集默认为JPG图片,扫描仪用photoshop软件采集,设置成JPG图片格式,对于其它格式图片,请先用图象软件(如Acdsee,photoshop)转换成JPG图片,同时照片的文件名必须为对应的证书所有人的身份证号码,否则证书的照片无法正确显示。
2.证书照片扫描时,扫描仪设置分辨率为“200像素/英寸”,分割照片时保持高宽比为3:2的尺寸进行分割保存。其它方式采集的照片尺寸,不大于300×420像素,不小于200×280像素。照片文件大小不超过50K。
三、其他事项:
2005年及以前评审通过的和外省调入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尚未换发新证书的请抓紧办理,具体办法参照《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全省高校统一换发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工作的通知》(浙教办高科〔2008〕24号)。
四、报送时间:
请各学院将评审通过人员的电子照片汇总后于4月19日前发学校人事处邮箱:szgl@hdu.edu.cn,逾期不候。
注:请相关老师将电子照片与4月18日前发到sxj@hdu.edu.cn.
联系我们
地址:杭州市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白杨街道2号大街1158号
电话查号:0571-86919191
学院邮箱:jjxy@hdu.edu.cn
Copyright ©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浙江・杭州 浙ICP备12028388号-2.浙公网安备3403000200059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