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有关事项的通告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1-01-20浏览次数:1430

 

各学院、研究所: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201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申报等有关事项的通告》,201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工作已经开始。为做好我校201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进一步提升我校基础研究水平,请有关学院、研究所积极宣传组织,并对申请书内容进行学术把关,共同做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类别
1、本次可以申请的项目类型有: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联合资助基金项目、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数学天元青年基金项目等。
2、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仅限男性未满35岁(即197611以后出生),女性未满40周岁(197111以后出生)人员申报。
3、重点项目:申请人应当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的经历,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正在博士后工作站内从事研究、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人员不得申请。
重点项目研究期限由四年延长为5年。2011年度预计平均资助强度300万元/项。
4、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与交流等类型项目的申请,采取网上在线填写申请书的方式,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申报须从科技处获得用户名和密码,然后登录ISIS系统,选择相应的资助类别填写申请书,
5、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申请条件同重点项目,资助年限为4年,资助强度不超过300万元/项。
申请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资助项目应使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资助类别选择专项基金项目,亚类说明选择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采用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正文撰写提纲。
6、联合资助项目、其他专项项目:参见《2011年项目指南》。
 
二、申请书填写注意事项:
1、必须使用2011年版新版申请书,以前版本均不接收。
2所有项目选择申请代码时特别注意:
1)选择申请代码时,尽量选择到最后一级(6位或4位数字,重点项目等特殊要求的除外)。
2)自然科学基金委根据申请人选择申请代码1决定受理部门,申请代码2作为遴选评审专家的参考。
主要参与者中的境外人员被视为以个人身份参与项目申请,如本人未能在纸质申请书上签字,则应通过信件、传真等本人签字的纸质文件,说明本人同意参与该项目申请且履行相关职责,作为附件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
 
三、限项规定:
1各类型项目限项申请规定:
  申请人(不含主要参与者)同年只能申请1项同类型项目。
2、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限为3项的规定: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申请(包括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和正在承担(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以下类型项目总数合计限为3项: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不包括集成项目和指导专家组调研项目)、联合基金项目(指同一名称联合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时不限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优秀国家重点实验室研究专项项目,以及资助期限超过1年的委主任基金项目、科学部主任基金项目等。
3、作为负责人限获得1次资助的项目类型:
 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4、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的限项申请规定:
 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负责人正在承担的项目数合计限为1项;在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参与
项目研究工作的前提,作为主要参与者申请或者承担各类型项目数量不限。
5、不受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3项限制的项目类型:
    创新研究群体科学基金项目、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
数学天元基金项目、国际(地区)交流项目、科普项目、重点学术期刊专项基金项目、青少年科技活动
专项项目、委托任务及软课题研究项目、资助期限1年及以下的其他类型基金项目,以及项目指南中
特殊说明不限项的项目等。
特殊说明:
1.处于评审阶段(自然科学基金委做出资助与否决定之前)的申请,计入本限项申请规定范围之内。
2.申请人即使受聘于多个依托单位,通过不同依托单位申请和承担项目,其申请和承担项目数量仍然
适用于本限项申请规定。
3.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人员(申请截止日期前尚未获得学位)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各类项目,但在职人员经过导师同意可以通过受聘单位申请部分类型项目,同时应当单独提供导师同意其申请项目并由导师签字的函件,说明申请项目与其学位论文的关系,承担项目后的工作时间和条件保证等,作为附件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
4、在职攻读研究生学位的人员可以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及部分联合基金项目(特殊说明的除外);其中在职攻读硕士研究生学位的,不得申请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5、正在博士后工作站内从事研究的科学技术人员可以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不得申请其他类型项目。
6、现行项目管理办法中,有关申请项目数量的要求与本限项申请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72011年离线申请书相关问题
正文报告部分,增加提纲显示,正文报告自动生成,提纲的项目类型有:
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等等
8可能存在的问题
1)申请人填写中有可能更换项目类别:
    变更项目类别,申请书会自动提示:“如果您变更项目类型,撰写提纲将根据项目类型发生改变,请您将已经填写的正文内容复制到另一文档中保存,并将本申请书中的正文内容清空后再变更项目类型”
2) 如果申请人删除了撰写提纲的内容,要从申请书下载处单独下载“撰写提纲”文件
9生成PDF 申请书的式样
正文报告前有一段红色文字:
1) 请按照给定的提纲分部分撰写报告正文;
2) 在撰写过程中,不得删除撰写提纲(如误删可点击查看报告正文撰写提纲按钮,进行复制/粘贴);
3) 请将每部分内容填写在提纲下留出的空白区域处;
4) 本要求将作为申请书正文撰写是否规范的评判依据,请遵照要求填写。
此段文字将保留在申请书PDF 文件中
 
四、经费问题
12011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年限延长,其资助经费也相应提高。

项目类型
学部
资助强度
资助年限
面上项目
数理科学部
资助强度可达40万~100万元/项
资助年限4
化学科学部
预计平均将达60万元/项,范围控制在40万~80万元/项之间
资助年限4
生命科学部
资助强度范围在40万~80万元/项,平均资助强度约为60万元/项
资助年限4
地球科学部
预计2011年度的资助平均强度约为78万元/项,资助强度范围为60万~100万元/项
资助年限4
工程与材料科学部
平均资助强度约为60万元/项
资助年限4
信息科学部
预计2011年度平均资助强度为60万元/项
资助年限4
管理科学部
预计平均资助强度将提高到38万~45万元/项
资助年限4
医学科学部
预计2011年度医学科学部面上项目资助强度约为40万~80万/项(平均约60万元/项)
资助年限4
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资助强度(预计平均25万元/项),着力提高资助率
资助年限3
重点项目
 
预计平均资助强度约300万/项
资助年限5
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资助经费200万元/人 (数学和管理科学140万元/人)
资助年限4
科学仪器基础研究研究
 
预计平均资助强度不超过300万/项
资助年限4
重大国际合作项目
 
预计平均资助强度约300万/项
资助年限5

2、国家基金委要求经费预决算的基本一致性,所以,在申请书中的预算一定要仔细、全面、基本准确。
3、面上项目和青年基金项目国际合作与交流经费,不得超过经费总数的15劳务费,不得超过经费总数的15,说明:用于直接参加项目研究的研究生、博士后人员的劳务费用
重点项目和国家杰出青年基金国际合作与交流经费不得超过经费总数的20%劳务费不得超过经费总数的10
所有项目管理费=5,说明: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规定提取。
4、经费开支明细说明:①科研业务费:测试、计算、分析费,动力、能源费,差旅费,调研和学术会议费,资料、论文版面费和印刷费,文献检索、入网等信息通讯费,学术刊物订阅费。②实验材料费:原材料、试剂、药品等消耗品购置费,实验动物、植物的购置、种植、养殖费,标本、样品的采集加工费和包装运输费。③仪器设备费:专用仪器设备购置、运输、安装费和修理费,自制专用仪器设备的材料、配件购置费和加工费。④实验室改装费:为改善资助项目研究的实验条件,对实验室进行改装所开支的费用。不得用于实验室扩建、土建、房屋维修等费用的开支。尽量不要预算。
参加申请的项目组主要成员应在申请书上亲笔签名,不得代签。如果人在国外的,可签名后发传真过来。若主要参加人员中有其它单位的的参加人员,必须加盖合作者单位公章(请尽量提前盖合作单位的法人公章)。
 
进度安排
12011312科技处完成项目申请书形式审查和人员查重,并陆续退回申请人修改。
注:请准备申报的老师将初稿于3月12日前提交到学院339室申老师处。
32011315各学院在确保申请材料真实无误后将申请书最终版材料一式2份,连同学院申请项目汇总清单(需加盖学院公章)及电子版统一上报校科技处;其中申请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申请书及附件材料需装订成册一式3份(必须有1份原件)上交。
注:请准备申报的老师将终稿于3月15日2:00前提交到学院339室申老师处。
 
特别说明
1、为确保申请材料的真实、完整、及时,促进我校基金工作可持续发展,请各学院、研究所务必负起责任加强对本学院、研究所申报材料的审查、监督和指导,杜绝申请材料弄虚作假、代为签名等现象;学院学术委员会(或评议小组)应认真履行职责,建议一些申报项目量较大的学院、研究所以及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对申报项目组织初评,共同帮助项目申请人把好质量关,提高项目批准率;校科技处也将尽力协助各学院在提高申请书质量,组织多学科合作,推进学科交叉研究项目申请等方面做好工作。请每位申请者认真填写《201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形式审查明细表》,签名后上交学院秘书,所有申报材料需经所在学院审查通过并签章后方可报送学校科技处。
2、请各位申请者及相关学院务必在规定时间上交申请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不接受以个人名义提交的申请书。
3、申请书材料:申请者需提交的材料有申请书电子版文件纸质申请书201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形式审查明细表》申请书须保证纸质版和电子版的内容一致(版本号一致),难以电子化的附件材料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所在学院。
4、请申请人及各学院对照附件进行申请书形式审查;同时关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网页(网址为:http://www.nsfc.gov.cn),及时了解有关信息。在填写过程中如遇到技术问题请直接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垂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信息中心,技术支持电话:010-62317474,电子邮件:support@nsfc.gov.cn。未尽事宜,申请人可向校科技处(联系电话:86915185)或各学院秘书咨询。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科技处
0一一年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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