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省教育厅2010年年终决算的有关规定和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的有关要求,为了及时、准确、全面地反映学校年度收支情况,做好年终财务决算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决算工作时间安排
1、银行转账支票的出票日不迟于2010年12月15日。
2、国库项目的现金报销截止到2010年12月23日;非国库项目的现金报销截止到2010年12月30日。
3、 2010年12月31日——2011年1月7日为内部结账、清账时间,2011年1月10日起对外办理业务。
二、往来款清理
1、凡有各种借款(差旅费、备用金等)、预付款(设备、图书资料、材料等)的部门和个人,由借款人在2010年12月15日前负责清还。
2、因特殊情况不能清账,需向计财处书面说明原由。经多次催促无故不来清账的部门和个人,学校将采取有关措施。
三、内部转账费用划转
校内转账费用(如邮资、网络、电信费,交通费,文印费,设备材料费等)结账时间为2010年12月15日之前。
四、收入归集
1、凡有各类收入尚未入账的部门和学院和暂借票据的部门和学院须在2010年12月30日前缴清各类收入及归还票据。
2、有创收的部门、学院,在2010年12月30日前到计财处预算与财务管理办公室(行政楼112室)对账。
计划财务处
2010年11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