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广试用研究生培养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0-11-25浏览次数:1324

 

关于推广试用研究生培养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
 
杭电研通[2010]24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任课教师、研究生导师及全体研究生:
为了提高研究生培养管理效能,更好地为师生服务,研究生学院一直努力地推进研究生培养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经过紧张的开发,前一段时间,在各研究生培养学院和2010级研究生的积极配合下,我们使用2010级研究生的基本数据进行了测试,测试结果表明,该系统基本达到使用要求,现决定推广试用。试用期间,请各位老师和全体研究生按照相关要求和指南,及时正确登录系统,完善个人信息、进行相关功能操作。特别是2010级和2009级的研究生,务必按照要求制定个人学习计划并完成选课。学生版系统里的信息,关系研究生以后学籍、学历注册和在校学习课程学分的获得;教师版的“教学工作”栏目下的“任课情况”和“指导学生情况”是教师教学、指导研究生工作量的记录,请各位教师务必重视,并认真完成相应操作。
    请研究生秘书在20101119之前登录培养管理信息系统,更新系统并核查系统里2010级和2009级的培养方案与纸质的培养方案是否一致。然后进入“课程表编制”菜单,完成教学任务安排(公共课上课时间、所有课程上课地点由学校统一安排),包括新增任课教师及任课教师替换、班级、课程容量(可选人数)等,以上项目为必填信息(2010级本学期的课程系统已有,不用再安排,只需确保与本学期正式公布的课表一致即可)。另请各学院自主决定是否开放本学院开设的专业课程,作为跨专业选修课程,供全校学生选修,该课程可替代全校选修课相应学分。
2010级研究生制定个人学习计划及选修本学期(2010-2011学年第一学期)课程时间:2010112325日。2010级研究生此次选课,应严格按照目前已经公布的课表选课(尤其是公共课,选择的班级和任课教师必须与本人当前上课的实际情况保持一致),原则上不得调整。2010-2011学年第二学期的选课另行通知。
2009级研究生制定个人学习计划时间:2010112730日。2009级研究生不需要选课,个人学习计划制定完毕后,学校将会按照研究生制定的个人学习计划,将其包含的所有课程统一转入选课库中,并统一录入课程成绩。
未在此规定时间内进行操作的研究生,系统里将无法录入成绩,将导致毕业时个人成绩单缺失。研究生应在导师指导下制定个人学习计划。个人学习计划应包括本人在校期间需学习的所有课程,制定完毕后,以纸质方式交导师审核签字,而后交学院研究生秘书审核存档。个人学习计划制定后原则上不再改动,如需调整,需经导师同意,并在下一学期开学两周内向学院研究生秘书提交书面申请,经学院审核同意后,研究生方可登录系统进行修改。
请各研究生培养学院通知任课教师、研究生导师及全体研究生登录系统,进行用操作。试用期间填写的数据和操作请严格按照实际情况进行,以便尽快转入正式使用。
附件(请在研究生学院网站下载):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学院
                            2010年11月17日
 
联系我们
地址:杭州市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白杨街道2号大街1158号
电话查号:0571-86919191
学院邮箱:jjxy@hdu.edu.cn
Copyright ©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浙江・杭州 浙ICP备12028388号-2.浙公网安备3403000200059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