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1年“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通知(经贸学院初赛通知)
一、竞赛主题
崇尚科学、锐意创新、迎接挑战
二、参赛对象
经贸学院全体学生(含研究生)。
三、实施步骤
竞赛分动员部署、初赛、复赛决赛和总结表彰四个阶段实施。
(一)报名:参赛作品申报书(一式三份)及作品初稿请于12月15日下午一点到五点之间交到经贸学院9教318办公室。
联系人:陈波声 500608 15158112613
(二)初赛(2011年1月—3月初),经贸学院开展院内竞赛,选拔出优秀作品参加学校复赛。
(三)复赛决赛(2011年3月中旬)。组委会将聘请省内专家担任评委,对各学院选拔的作品进行书面评审和现场答辩,并将公布评比结果。
(四)总结表彰阶段(2011年5月)。学校根据竞赛评比结果,表彰本次竞赛获奖项目和团体。
四、申报事项
(一)学生可按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社会科学类(含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三类作品申报参赛。
(二)参赛作品必须是距竞赛申报日前两年内完成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和社会实践成果,可分为个人和集体申报作品。凡申报个人作品的,申报者必须承担申报作品的60%以上研究工作,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的署名作者均应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两人;凡作者超过三人的项目或不超过三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须申报集体作品。集体作品除填写集体作品名称外,还要注明一位学历最高的作者为集体项目的代表,集体作品作者必须均为学生。凡有合作者的个人作品或集体作品,均按学历最高的作者划分为本、专科生作品、硕士研究生作品或博士研究生作品。
(三)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作者仅限本、专科学生。
(四)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学术论文和学位论文、国际竞赛上获奖的作品、获国家级奖励成果等不在申报作品范围之列。
(五)参赛作品须经作者本人或集体申报,由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指导教师(或研究所)推荐,经本校学籍管理、科研管理部门同时审核确认。
五、奖项设置
学院设立一二三等奖,并将优秀作品推荐参加学校评比。
六、作品申报书见本通知附件。
二○一○年十一月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