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处级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9〕27号)要求,现将2010年中秋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放假时间为9月22日至24日,共3天。其中,9月22日(星期三)为中秋节法定节假日,9月19日(星期日)公休日调至9月23日(星期四),9月25日(星期六)公休日调至9月24日(星期五)。9月19日(星期日)上9月23日(星期四)的课,9月25日(星期六)上9月24日(星期五)的课。
注意:2009级学生(除专升本)因军训没结束,9月19日(周日)不补课。
特此通知。
党办 校办
二○一○年九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