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委会下设学科组评审程序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0-09-13浏览次数:1636

 

一、学科评议组专家签到,记录评议组时间、地点。
二、审核专业技术资格综合考核表及材料
三、专家进行评议(记录)
四、学科组投票结果按得票多少排序(并填汇总排序表)。教授、研究员排在一起,副教授、副研究员、高级实验师排在一起,高级工程师单独排序,学科组表决汇总票,由人事处盖章和学科组长签字有效。
五、     学科组长填写评审表相关栏目学科评议意见和得票结果
1.        申报教授、研究员、高工及中文、法律、体育、思政、教管系列副高填写15页(第10项)学科组意见栏
2.        学校有评定权的学科副高(副教授、副研究员、高级实验师)填写第17页(第11项)学科组意见栏
3.        中级资格填写15页(第10项)学科组意见栏
六、记录评议内容(问题),投票,排序结果,组长、唱票人、记票人签字。
七、学科组评议后将材料交人事处
1.     被评人综合考核表及材料
2.     学科组记录本、学科表决票(5张或7张),汇总排序表1张(检票2人以上签字)。
(注:中级学科组评议表决票和评议汇总排序表参照高级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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