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省第六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第四届高等学校教坛新秀奖评选工作的通知》(浙教办高教〔2010〕129号)文件精神,决定组织开展省第六届高校教学名师奖、第四届高校教坛新秀奖推荐工作,开展校第五届教学名师奖和第四届教坛新秀奖评选工作,大力表彰在人才培养领域特别是教学工作第一线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第五届教学名师奖和第四届教坛新秀奖评选
(一)评选范围
1.教学名师奖。承担学校本专科教学任务(含高校教师互聘平台互聘的工作量)的具有教授职称的教师。
2.教坛新秀奖。承担学校本专科理论和独立实验教学课(含公共课、专业基础课和实验课)的具有讲师以上职称、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0年5月31日后出生)的教师。
3.在教师互聘平台连续5学期以上互聘的、聘请高校及学生评价较高的教师,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二)评选条件
1.教学名师奖。参评教师须长期在教学一线工作且目前仍在为本专科学生授课,爱岗敬业,师德高尚,诚信育人。从2009年底上溯连续3年以上(含3年)讲授基础或专业核心课程。其它条件参照《省第六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本科)》(见附件1)。
2.教坛新秀奖。参评教师须长期在教学一线工作且目前仍在为本专科学生授课,爱岗敬业,师德高尚,诚信育人。从2009年底上溯连续3年以上承担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的基础课、专业基础课或量大面广的专业课教学任务,且近3年每年主讲全日制普通本专科课程的学时数达到120学时以上(实际授课时间,不含折算数)。其它条件参照《省第四届高等学校教学新秀奖评选指标体系(本科)》(见附件2)。
(三)评选名额和奖励方法
我校拟评选第五届教学名师2-3名,第四届教坛新秀6-8名。获奖教师将获得荣誉证书和奖金等奖励。
(四)推荐名额和程序
1.推荐名额:各学院(部)可推荐教学名师奖候选人1名,教坛新秀奖候选人1-2名。
2.推荐程序:各学院(部)按通知要求组织开展校级教学名师奖、教坛新秀奖的推荐工作。推荐材料包括《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第五届教学名师奖候选人申请表》(附件3)、《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第四届教坛新秀奖候选人申请表》(附件4)、《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第五届教学名师奖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5)、《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第四届教坛新秀奖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6)。
(五)评审方式:教务处组织专家对推荐人选进行初评,在此基础上由校教学工作委员会评审,校长办公会议批准确定最终获奖名单并予以公布表彰。
二、省第六届高校教学名师奖、第四届高校教坛新秀奖候选人推荐
在个人申请基础上,从历届和本届校教学名师奖获得者中推荐2名参加省第五届高校教学名师奖评审;从历届和本届校教坛新秀奖获得者中推荐2名作为省第三届高校教坛新秀奖。
申报人填写《省第六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候选人申请表(本科)》(附件7)或《 省第四届高等学校教坛新秀奖候选人申请表(本科)》(附件8),推荐部门填写《省第六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9)和《省第四届高等学校教坛新秀奖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10)。
请各学院(部)将所有推荐材料的纸质(其中申请表一式十份)及电子文档于9月17日前报教务处102室,逾期不再受理。教务处联系人:刘岚,联系电话86915015,电子邮件:LL@hdu.edu.cn。
附件:1. 省第六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本科)
2. 省第四届高等学校教学新秀奖评选指标体系(本科)
3.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第五届教学名师奖候选人申请表
4.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第四届教坛新秀奖候选人申请表
5.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第五届教学名师奖推荐人选汇总表
6.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第四届教坛新秀奖推荐人选汇总表
7. 省第六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候选人申请表(本科)
8. 省第四届高等学校教坛新秀奖候选人申请表(本科)
9.省第六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推荐人选汇总表
10. 省第四届高等学校教坛新秀奖推荐人学汇总表
二○一○年九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