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处级部门:
根据《浙江省人事厅关于申报2010年度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的通知》(浙人社发〔2010〕95号)要求,现将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条件和范围、项目类别和申报要求等,请查阅《浙江省人事厅关于申报2010年度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的通知》(浙人社发〔2010〕95号)。
二、申报材料
(一)《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表》一式3份及电子文档。
(二)《留学人员科技活动择优资助项目汇总表》1份及电子文档。
(三)申报人员需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浙江省海外高层次留学回国人才工作证或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海外留学证明中的一种(复印件,由所在学院验看原件并盖学院公章),以证明其留学人员身份。
(四)项目简介(300字左右)电子文档。
(五)推荐报告(1人以上须排序)1份。
(六)各学院、部门对拟申报人员的材料进行汇总、审核后,于3月26日前将下列材料报人事处,逾期不予受理。
注:请申报的老师于3月23日前将相关材料交337申老师。
附件(人事处网页下载):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