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浙江省科技厅《关于2010年度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的补充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0-03-17浏览次数:1312

各市、县(市、区)科技局,省级有关部门,高等学校、科研院所,杭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各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
 为进一步保障2010年度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顺利实施,根据我厅《关于2010年度
省级科技计划申报的通知》精神,现将项目申报有关具体要求事项补充如下:
 一、关于市、县(市、区)科技局归口管理项目的申报
(一)网络申报由市、县(市、区)科技局各自负责受理审核上报省厅,申报项目的纸质
材料与项目清单由市科技局汇总后统一上报省厅。
(二)公益性应用计划项目的申报,由市科技局按限额申报数将纸质材料与项目清单统一
推荐上报省厅。
二、关于项目申报纸质材料的报送
(一)项目申报纸质材料包括:
申请表(要求签署审核意见并盖章)、可行性报告、经费概算表、重大专项项目推荐简
表等相关申报材料,各一式2份。项目汇总表(内容包括序号、项目名称、申报单位名称、
项目负责人及身份证号码、申报计划类别、项目总经费、申请财政经费等7栏)。如项目
申报有其他要求的,请按相关规定要求(详见在线申报的申报说明)报送材料。
(二)项目申报纸质材料和项目汇总表由归口管理部门统一上报省厅,省厅受理时间为
每周四下午2:00-5:30。项目申报截止前一个月的集中受理时间调整为:每日上午
8:30-11:30,下午2:00-5:30。
三、关于项目申报材料的形式审查
各归口管理部门在推荐申报项目时,应当严格审查本归口部门科技人员申报项目的
真实性。项目可行性报告、经费概算表等附件材料中应严格回避项目申请单位、合作
单位及项目组成员的具体信息。
省厅受理中心将对申报项目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应在申报截止
日前进行修正并再次提交受理中心。逾期未提交的申报项目,作放弃申报处理。
四、关于发明专利引进项目资助申报
具体申报要求请参见省科技厅门户网站“网上申报-购买发明专利补助-申报说明”
栏目。
  
项目受理中心地址:杭州环城西路33号省科技大楼203
联系电话:0571-85214237。
联系人:刘君。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六日

 

联系我们
地址:杭州市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白杨街道2号大街1158号
电话查号:0571-86919191
学院邮箱:jjxy@hdu.edu.cn
Copyright ©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浙江・杭州 浙ICP备12028388号-2.浙公网安备34030002000595号